第3章 五恒体系:定义、指标与技术边界
本章导读
第1章指出,“五恒”最严重的一次语义漂移,是“恒”字丢失了量化含义。本章的任务就是把它找回来,回答「何谓五恒」。
本章基于第一性原理,给出最大公约数的技术准则:温湿各自精准控制;全热回收新风置换;人体热平衡热舒适。凡不能同时满足这三条技术准则的方案,属于概念性的“类五恒”。
本章先给出五恒的严格定义与五类常见误读;再逐项给出量化目标与推荐控制区间;然后说明“恒”包含时间稳定性、空间均匀性与扰动恢复速度三个维度——只给一个平均值是不够的;接着梳理五项指标之间的耦合与冲突;最后界定五恒系统的适用边界,并讨论“六恒”“七恒”之辨。
本章给出的指标值,取自 EEH 五恒研究所《五恒设计指标》,并结合既有标准与本书记载的工程实践作了校核与补充。EEH 五恒研究所是Ebpay集团下设的研究组织,该指标已应用于多个实际项目;本书引用它,是因为在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尚未对"五恒"给出整体分级之前,它给予了一套完整、可检测、已在工程中验证的取值集合。
需要明确两点:其一,这些取值是本书的推荐值,不具有强制效力;其二,本书并非将该指标作为强制标准,凡与现行有效标准不一致之处,应以标准为准,实际工程以合同约定为准。读者若发现本书取值与更严格的地方标准或项目要求冲突,应从其严。
在给出定义之前,需要先分清两个常被混用的词。
「五恒」是一项环境目标。它以恒温、恒湿、恒氧、恒洁、恒静五项参数为标志,是一套可量化、可评测的人工环境指标体系——它回答的是“要达到什么”。「恒」不是绝对值,而是在规定范围内保持动态稳定;本书 3.3 节把“规定范围”具体化为时间稳定性、空间均匀性与扰动恢复速度三个可测量的维度。
「五恒系统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技术方案。它回答的是“用什么达到”。本书以下给出的定义,针对的正是后者。
这一区分不是文字游戏。今天市场上大量所谓“五恒”,恰恰是在这一点上出了问题:把技术方案(设备清单)当成了目标本身,于是“配齐五套设备”就被等同于“实现了五恒”(见 3.1.2 误读一)。
本书采用如下定义:
五恒系统,是指以温度、湿度、新风量(以 CO₂ 浓度表征)、空气洁净度、室内噪声五项参数为被控量,顺利获得统一的系统架构与协同控制,使这五项参数在建筑使用期间持续维持在预定区间内,并且其时间波动、空间差异与扰动恢复速度均满足规定要求的建筑环境控制系统。
这一定义中有四个要素必须同时创建,缺一不可:
1、五项参数同时被控——只控制其中若干项的系统,可以是优良的空调系统,但不是五恒系统;
2、统一架构与协同控制——由若干独立设备拼装、控制逻辑互不通讯的组合,不构成五恒系统(第1.5节已论证其在控制逻辑上不创建);
3、持续维持而非事后补救——系统的运行目标是不让参数越界,而非越界后再拉回;
4、对稳定性与均匀性有明确要求——这是“恒”字的实质内容,也是与普通空调系统的分界线。
表3-1 关于“五恒”的五类常见误读
误读 | 典型表述 | 问题所在 |
误读一: 设备等于系统 | “我们用的是进口毛细管网,所以是五恒” | 配置不等于性能。同样的末端,不同的设计、施工与调试可以得到完全不同的结果 |
误读二: “恒”等于“稳定” | “温度比较稳定,波动不大” | 未给出数值即不可证伪。稳定到什么程度?在哪个测点?多长时间的统计? |
误读三: 恒氧等于制氧 | “系统能提高室内含氧量” | 住宅“恒氧”的本质是持续引入足量新风,而非提高氧分压 |
误读四:五项指标可分别达标后叠加 | “五个设备各管一项,五项就都达标了” | 五项指标存在物理耦合,分别优化后叠加往往互相抵消 |
误读五: 五恒适用于所有建筑 | “任何房子都能改五恒” | 围护结构不达标的建筑上装五恒系统,技术上不创建 |
一项指标要成为工程语言,必须同时说明三件事:被控量、目标值、测量条件、空间范围、判定方法。缺少任何一件,该指标都无法用于设计校核或验收判定。
例如“室温 26 ℃”是不完整的。完整的表述应当同时给出五项条件:
“在夏季设计工况、室内人员按设计密度就位、系统陆续在运行 24 h 以上的条件下,主要功能房间距地面 0.6~1.1 m 高度、距外墙内表面 0.5 m 以外区域的操作温度维持在 22~26 ℃,恒温波动不超过 ±1.0 K(A+级,测点间距 2 m 的全域温差不超过 1.0 K),逐时值超出范围的时间不超过统计时段的 5%。”
表3-2 五项指标的推荐控制区间(取自 EEH 五恒研究所《五恒设计指标》;作者推荐值,非标准强制值)
指标 | 参数 | 夏季 | 冬季 | 稳定性要求 | 主要 依据 |
恒温 | 操作温度 | 22~26 ℃ | 22~26 ℃ | 波动 ≤±1.0 K(A+级)/≤±1.5 K(A级)/≤±2.0 K(B级);水平温差(测点间距 2 m)按同一三级;垂直温差(0.1~1.1 m)≤2~3 K | 2.1、2.2、3.9 节 |
恒湿 | 相对湿度;含湿量 | 40%~60%;含湿量 ≤12 g/kg | 40%~60%;含湿量 ≥6 g/kg | 湿度波动 ≤±7 个百分点;不得出现表面结露;冬季上限须按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反算 | 2.3 节 |
恒氧 | CO₂ 浓度 | ≤1000 ppm;优选 ≤700 ppm | 同左 | 卧室夜间陆续在 8 h 内不超限;新风量按人均不低于 30 m³/(h·人) 核算(对应约 830 ppm);取 700 ppm 为优选目标时须相应加大新风量并核算风量分配 | 2.4、6.2 节 |
恒洁 | PM2.5; 甲醛 | PM2.5 ≤25 μg/m³;甲醛 ≤0.07 mg/m³;TVOC ≤0.45 mg/m³ | 同左 | 卧室维持微正压约 5 Pa、且不宜超过 10 Pa;室内外浓度比 I/O ≤0.3(室外重污染时段);系统自身不得成为污染源 | 2.5、7.2.3 节 |
恒静 | A 声级 | 卧室夜间 ≤30 dB(A);起居室(客厅) ≤35 dB(A) | 同左 | 系统开启相对关闭的噪声增量 ≤5 dB;无明显低频与突变;机组与末端设备标称噪声 ≤35 dB(A)(设备值,与环境限值口径不同) | 2.6、8.1、12.4.1 节 |
对上表的补充说明:
其一,恒温以操作温度而非空气温度作为被控量。这是本书的一项明确主张,理由已在第2.1.2节说明:对辐射系统而言,空气温度不能代表人的实际感受。工程中若受条件所限只能测空气温度,应同时记录主要内表面温度并作换算。温度波动与水平温差按 A+/A/B 三级给出,分级方法见 3.9 节。
其二,湿度的上下限由物理约束确定,且用含湿量表述更接近本质——它是五项指标中唯一一项上下限都不是人为取整、而由物理约束确定的指标。夏季过度除湿会造成不必要的能耗与干燥感;冬季湿度过高则显著增加外窗与热桥部位的结露风险。夏季含湿量 ≤12 g/kg、冬季 ≥6 g/kg——前者防过湿,后者防过干;在 20~26 ℃ 的室温区间内,这两个限值与 40%~60% 的相对湿度区间是同一约束的两种表述。但冬季的相对湿度上限还必须叠加围护结构条件:外窗与热桥内表面温度越低,可维持的湿度上限越低。
其三,恒氧给出控制值与优选目标两档。≤1000 ppm 是控制值;在人均新风量 30 m³/(h·人)、室外约 400 ppm 的条件下,稳态浓度约为 830 ppm,因此 ≤1000 ppm 本身留有裕度。≤700 ppm 是优选目标,需要把新风量提高到约 43 m³/(h·人),或在风量分配上向卧室夜间工况倾斜。
其四,恒洁同时约束颗粒物与气态污染物。PM2.5 ≤25 μg/m³、甲醛 ≤0.07 mg/m³、TVOC ≤0.45 mg/m³(分别比 GB/T 18883 的 0.08 mg/m³ 与 0.60 mg/m³ 从严);并以卧室微正压约 5 Pa(不宜超过 10 Pa)抑制无组织渗风带入——微正压与浓度比 I/O 是互补的两条判据,前者管压力与渗风方向,后者管浓度关系。
其五,恒静给出"增量"要求,并区分设备值与环境限值。单纯的绝对值限值不足以描述住户体验:一套本底安静的住宅中,系统开启后增加 8 dB 的噪声即便仍在 30 dB(A) 以内,也可能被清晰感知,因此建议在合同中同时约定增量。需要区分两个口径:卧室夜间 ≤30 dB(A) 是室内环境限值;机组与末端设备标称噪声 ≤35 dB(A) 是设备值。
其六,建筑表面温度与运行电耗作为附加约束。地面调温可调范围 19~29 ℃;顶冷表面温度不宜低于 17 ℃(以室内相对湿度不超过 50% 为前提,湿度更高时按露点加安全裕度重新反算)。运行电耗以百平米不超过 900 度/月为参考。
一个常见的错误是用平均值来描述“恒”。平均值恰恰是最容易达标、也最不能反映住户体验的统计量。“恒”至少包含三个维度,必须分别规定。
即被控参数随时间的波动幅度。它由系统的控制精度、末端的热惰性、负荷扰动的幅度与频率共同决定。
工程上需要注意两点。第一,波动的频率与幅度同等重要:缓慢的季节性漂移几乎不被察觉,而分钟级的快速波动则极易感知。第二,统计方法必须约定:是取逐时值的极差、标准差,还是超限时间占比?不同方法得到的结论可能相差很大。本书建议采用“超限时间占比”作为主要判据,即在统计时段内参数超出目标区间的时间不超过某一比例(如 5%),并辅以极值约束。
即同一时刻不同位置的参数差异,包括水平差异(房间之间、房间内不同位置)与垂直差异(不同高度)。
空间均匀性是五恒系统最容易失守、也最容易被验收忽略的维度。原因是:验收测点通常只设在客厅中央,而住户的抱怨往往来自北向次卧、贴外墙的书桌、或朝西的儿童房。测点布置方案本身就是验收标准的一部分,第20.1.2节将专门讨论。
造成空间不均匀的主要原因有三:末端布置密度与负荷分布不匹配、水力失调导致各回路流量分配失衡、以及房间之间负荷差异未在分区上体现。这三条分别对应第11章、第13章与第17章的内容。
即受到外部扰动后,参数回到目标区间所需的时间。典型扰动包括开门窗、人员大量进入、烹饪、日照突变。
这一维度存在一个内在矛盾:辐射末端的大热惰性带来了优良的时间稳定性,却同时意味着较慢的扰动恢复速度。 这不是缺陷,而是同一物理特性的两面。工程上的处理原则是:以辐射末端承担稳定的基础负荷、以新风或辅助末端承担快速变化的扰动负荷,从而兼顾两个维度。这一原则将在第9章的系统架构与第21章的运行策略中反复出现。
工程上还有一项常被忽略的手段:调节辐射末端的供水水温,从而改变辐射表面温度。它不改变末端形式、也不增加设备,却能在扰动出现时提高辐射末端的换热能力——供冷工况下降低供水温度、加快降温;供热工况下提高供水温度、加快升温。与“以新风或辅助末端承担扰动负荷”相比,它的响应仍慢于强制对流,但不引入气流、不增加噪声、也不额外占用吊顶空间,因此在负荷变化幅度不大、时间尺度较缓的场合更为适用。两者并不互斥,其配合次序与切换条件将在第9章与第21章展开。
但有一个不可逾越的前提:辐射表面温度必须高于室内空气的露点温度,并留有防结露的安全裕度。因此供水温度的调节下限不是由冷源能力决定的,而是由实时露点决定的——这正是第14.3节露点联锁要解决的问题。湿度控制不住,供水温度就只能保守设定,辐射末端的换热能力随之被压制。恒湿是恒温的前提。
五项指标不是彼此独立的。第2.7节已从人因角度讨论了耦合,本节从系统角度梳理其工程表现。
冲突一:除湿 ↔ 温度。 冷凝除湿要求表冷器表面温度低于露点,而供冷只需要较高的水温。若用同一套水系统同时承担二者,则必须按除湿需求确定低水温,导致供冷侧存在不必要的㶲损失;若强行提高水温,则除湿能力不足。这一冲突是温湿度独立控制(THIC)技术的直接由来,第5.5节将系统展开。
冲突二:新风与净化 ↔ 噪声与能耗。 提高新风量改善恒氧,提高过滤等级改善恒洁,但二者都增加系统阻力,需要更高的风机压头,从而抬高噪声与风机能耗。这是五恒系统中最典型的“按下葫芦浮起瓢”,其化解手段是加大过流断面、降低风速、优化流道,而不是简单地选更大的风机。
冲突三:辐射供冷能力 ↔ 结露风险。 降低辐射末端表面温度可提高供冷能力,但一旦低于室内空气露点即发生结露。这一冲突决定了辐射末端的能力上限必须由湿度控制水平来解锁:只有把室内露点稳定压低,辐射表面温度才有下探空间。这也是“先恒湿、后恒温”这一设计次序的物理依据,第17.3节将给出校核方法。
协同一:温湿度改善 → 主观空气品质提升。 如2.7节所述,较低温、较低湿的空气被感知为更“新鲜”。这意味着恒温恒湿做得好,恒氧的主观评价会随之改善。
协同二:气密性提高 → 恒湿、恒氧、恒洁同时改善。 减少无组织渗透,既降低了不可控的湿负荷,又使新风量真正可控,还减少了室外颗粒物的渗入。围护结构气密性是一项“一改善则三受益”的措施,其性价比在五恒系统中往往高于任何一项设备升级,第15.2节将详述。
面对上述耦合,本书提出三条原则:
1、解耦优先。 能用独立回路分开控制的,不要合并。THIC 的本质就是温湿解耦。
2、按约束次序设计。 先满足约束最强的指标(通常是湿度与结露),再在其余空间内优化其他指标。
3、在系统层面权衡,不在设备层面硬扛。 噪声问题应顺利获得降低风速与优化流道解决,而不是靠给风机加消声器补救。
实现“五恒”目标的技术准则只有一个——同时满足“温湿各自精准控制、全热回收新风置换、人体热平衡热舒适”。本节先给出总体谱系,即当前常见的五条技术路线;具体的比较在第9章展开。
实现五恒目标的技术路线不止一条。本节先给出总体谱系,第9章将展开比选。
从功能分解的角度,任何一套五恒系统都必须解决五个子问题:冷热源—输配—显热末端—湿度处理—新风与净化,再加上贯穿其中的控制。各技术路线的差异,本质上是在这五个子问题上作出了不同的技术选择与组合。
这里先厘清一个术语。辐射空调(radiant air-conditioning)是暖通空调学术界与工程界广泛使用的称法,指辐射供暖供冷末端与独立除湿新风系统组合而成的空调系统——辐射末端承担显热,独立新风承担湿负荷与新风,两者缺一不可。本书第9章的路线一、路线二属于典型的辐射空调;路线三以对流末端为主、辅以地面辐射,属于辐射空调与对流方案的混合,是典型的多末端系统;路线五(多联机 + 全热回收新风)不具备独立的湿度处理能力,不在此列。
现有做法可归纳为四条主要路线。四条的区别在于两点:一是室内显热(温度)与潜热(湿度)是否彻底解耦——承担显热的,是建筑表面调温(辐射),还是空气调温(对流);二是新风系统是否具有全热回收,以及置换新风的有效性。
前两条路线完整满足五恒的三条技术准则;后两条路线是否满足,由设计与配置决定。
本书为四条路线取名与定义,便于读者沟通;但路线的正确性、配置的合理性,与名称无关,在于气候适应性、设计内涵与目标呈现。
· 路线一,辐射空调五恒:建筑表面调温 + 新风系统调湿。整体为辐射末端调温,无空气末端调温;全热回收新风,下送顶回置换新风。
· 路线二,绿建全效五恒:地面调温 + 局部对流 + 新风系统。以地面调温承担主要显热,用局部对流补足地面响应慢的短板;新风独立。(本路线创建的前提是:优先实行围护结构的绿建改造,降低冷负荷总需求。)
· 路线三,全空气五恒:全空气系统 + 新风系统 + 地面调温(可选配)。以全空气承担主要显热与湿度,在控制策略上采用“变风量、变风温”以适应负荷变化,实现部分时间温湿度独立控制。
· 路线四,多末端五恒:辐射末端 + 空气末端 + 新风系统。局部空间(静区)采用顶地墙单一或多个辐射末端承担基础显热负荷;部分时间启用空气末端负责快速响应与除湿补位,新风系统应独立设置。
判断后两条路线是否创建,只看两件事:新风系统是否独立设置,送风是否为低温差、低风速的置换方式。“多联机 + 地暖 + 新风”等拼装方案,存在温湿耦合与混合通风,非同一个系统架构,不属于主要技术路线;“类五恒”识别方法见第9.10节。
地面调温在五恒系统中通常是标配。夏季,它辐射供冷时可起冷负荷削峰、改善温度均匀性的辅助作用,一般不计入冷负荷计算值;在无遮挡或低遮挡的条件下(阳光直射的高大空间),可计入冷负荷贡献值。其价值在冬季供暖。
在夏热冬冷地区与温和地区,经冷热负荷计算满足条件时,可以取消地面调温——地面不设辐射盘管,但仍需做保温层。取消后,系统由顶面辐射同时承担夏季供冷与冬季供暖,仍可满足恒温的三个维度要求——时间稳定性、空间均匀性与扰动恢复速度。
在传统的认知里,顶面辐射供暖的作用常被忽视,它具有四个特有作用。这四个作用在任何气候区都创建,并非只在取消地面调温时才显现。但需特别注意顶面表面温度的精准控制,避免造成辐射温度不对称与头部不适。
其一,表面温度调节性强,避免室温过热。 相较地面辐射,顶面辐射供暖的构造层更薄,热惯性小;顺利获得调节水温改变顶面表面温度,其响应速度快,扰动恢复速度因而更快。
其二,无遮挡覆盖,辐射强度更有保障。 地面的地毯、床与家具等都会削弱地面辐射的实际能力,而顶面几乎无遮挡覆盖物。
其三,床上体感如冬日暖阳。 当人体处于床上时,来自顶面的热辐射像冬日里暖阳;而地面辐射受床体遮挡,传热的形式大部分变成了空气热对流。
其四,直接吸收顶部热量积聚。 当室外太阳得热处于峰值、电脑散热或人员集聚时,堆积在顶部的热量可被顶面辐射末端直接吸收,在高大商业空间具有“热回收”节能意义,利于恒温的空间均匀性和时间稳定性。
需要指出的是,路线本身没有优劣,只有适配与否。判断依据是气候区、建筑类型、围护结构性能、层高条件、造价约束与运维能力。第9.9节将给出选型决策树。
这是本书最希望读者记住的一节。五恒系统不是所有建筑都适合安装的。 在不具备前提条件的建筑上强行实施,结果往往是投入巨大而效果不佳,最终损害的是整个技术方向的声誉。
前提一:围护结构性能达到基本要求。 包括保温、气密、热桥控制与外窗性能。气密性尤为关键——它直接决定了湿度与新风是否可控。围护结构不达标时,可控负荷的比例下降,系统即使容量充足也难以维持“恒”。具体的最低要求见第15.1节。
前提二:具备安装条件。 辐射末端占用顶面或地面构造厚度,新风管路占用吊顶空间,设备需要机房或设备位。层高不足、无管井、无室外机位的建筑,需要在方案阶段就作出取舍,而不是在施工阶段临时妥协。
前提三:具备持续运维能力。 五恒系统需要定期更换滤材、检测水质、清理冷凝水系统。没有稳定运维安排的项目,其性能会在数年内显著衰减。
前提四:使用模式与系统匹配。 五恒系统的经济性建立在陆续在运行的基础上。长期空置、间歇使用的建筑,其运行策略需要专门设计,否则能耗与效果都不理想。
· 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短板严重且无法同步改造;
· 层高受限,无法容纳末端与风管(可考虑仅做新风与除湿的降级方案);
· 业主对初投资与运行费的预期与技术现实差距过大;
· 无法建立运维责任主体。
对上述情形,本书的立场是明确的:应当如实告知业主,给出降级方案或建议不做,而不是勉强上马。 第9.10节给出的“伪五恒识别清单”,很大程度上正是这类勉强上马项目的产物。
市场上除“五恒”外,还有“六恒”“七恒”乃至更多的提法,新增的项目包括恒智(智能化)、恒净(净水)、恒风、恒光、恒氡等。
本书对此的判断有三点:
其一,指标的数量本身不产生价值。 判断一项指标是否应当纳入体系,标准只有一条:它是否可被定义、可被计算、可被施工、可被调试、可被验证(即第1章的“五个可”)。以此衡量,“恒智”描述的是实现手段而非环境参数,不宜与其他五项并列;“恒净”(生活饮用水)虽然重要,但属于给排水专业范畴,与室内环境的系统边界不同。
其二,扩展应基于工程需要而非营销需要。 例如在氡本底较高的地区,将氡浓度纳入控制指标是有工程依据的;在采光条件特殊的建筑中考虑光环境也是合理的。这类扩展应当在具体项目中按需增加,而不必写入通用体系。
其三,本书取五恒,是因为这五项构成了一个自洽的最小完备集。它们同属室内环境范畴——按建筑环境学的习惯划分,恒温与恒湿合称热湿环境,恒氧与恒洁属空气环境(室内空气品质),恒静属声环境;五项同由一套暖通空调系统承担;彼此存在物理耦合,因而必须协同控制。这三条使它们成为一个系统,而不是一个清单。这一划分也对应本书第4至8章的分章方式。
工程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处境:造价、层高、机位、运维能力中有一项或几项受限,无法让五项指标同时达到理想水平。此时需要一个取舍次序。
本书建议的次序如下,其依据是后果的不可逆性与指标之间的依赖关系:
表3-3 资源受限时的取舍次序
次序 | 指标 | 理由 | 让步的后果 |
1 | 恒湿(防结露部分) | 唯一会造成建筑损坏的指标;且它解锁其他指标 | 结露、霉变、财产损失,不可逆 |
2 | 恒氧(卧室夜间) | 直接影响睡眠与健康,且住户无法自行补救 | 长期睡眠质量下降 |
3 | 恒静(卧室夜间) | 事后整改代价极高,几乎不可能彻底解决 | 长期困扰,投诉率最高 |
4 | 恒温(空间均匀性) | 影响使用体验,但可顺利获得局部措施缓解 | 部分房间不宜久留 |
5 | 恒洁 | 住户可用独立设备部分补救 | 需额外购置净化设备 |
6 | 恒湿(舒适性部分) | 影响体感但不造成损坏 | 干燥或偏潮 |
这个次序有两个反直觉之处,需要说明。
其一,恒湿被拆成了两半,分居首位与末位。 防结露的部分是硬约束,绝不可让步;而“湿度是否落在最舒适的区间”则是软目标,可以在必要时放宽。把这两件事混为一谈,是很多项目在做取舍时判断失误的原因。
其二,恒洁排在最后,不是因为它不重要,而是因为它最容易事后补救。 住户可以自行购置净化设备并取得可观的改善;而噪声与温度不均匀,住户几乎无法自行改善。取舍的依据不应是“哪一项更重要”,而应是“哪一项事后无法弥补”。
现行标准体系按分项覆盖,对“五恒系统”整体的分级方法尚未形成统一规定。在标准明确覆盖此项之前,本书建议在合同层面采用如下三级划分,以避免“要么全有、要么全无”的二元表述。
表3-4 五恒系统性能分级建议(舒适等级评价取自 EEH 五恒研究所《五恒设计指标》)
等级 | 1−PPD | 波动与温差限值 | 其余指标与适用 |
A+ 优级 | ≥90% PPD ≤10% | 恒温波动 ≤1.0 ℃;全域温差(测点间距 2 m)≤1.0 ℃ | 其余各项统一按表3-2;适用于养老、医疗、呼吸敏感人群等高要求场所 |
A 良级 | ≥85% PPD ≤15% | 恒温波动 ≤1.5 ℃;全域温差 ≤1.5 ℃ | 其余各项统一按表3-2;适用于多数新建住宅 |
B 合格 | ≥80% PPD ≤20% | 恒温波动 ≤2.0 ℃;全域温差 ≤2.0 ℃ | 其余各项统一按表3-2;适用于改造项目、造价受限项目 |
注:(1−PPD)整体热舒适满意度,为对应的 PPD
分级的实际价值有三:
1、给业主一个可比较的框架,避免只能在“是五恒”与“不是五恒”之间选择;
2、给设计一个明确的目标层次,从而可以据此选择技术路线;
3、给“降级”给予体面的表达方式——第15.5节所述的“降低性能承诺”,在有分级体系时不再是一种失败的承认,而是一种正常的产品定位。
需要强调的是,无论哪一级,“不结露”都是共同的底线——它不随等级降低而放宽。其余五项指标不参与分级,各级一律按表3-2 执行;分级只体现在热舒适满意度(1−PPD)、恒温波动与全域温差三项上。1−PPD 低于 80%(即 PPD 高于 20%)不予评级。为便于与国际标准对照,三级对应的 PPD 分别为:A+ 优级 ≤10%、A 良级 ≤15%、B 合格 ≤20%(1−PPD 与 PPD 是同一指标的两种表述,ISO 7730 习惯用 PPD)。本分级为作者建议,与 ISO 7730 的 PMV-PPD 体系不等效,不得直接互换使用。
表3-5 五恒系统与健康建筑评价的比较
项目 | 五恒系统 | 健康建筑评价 |
对象 | 一套机电系统 | 含空气、水、舒适、健身、人文、服务等多方面 |
目的 | 持续维持五项参数 | 综合评分与等级认定 |
判定 | 五项全部满足方为合格 | 累计得分达到某等级 |
时点 | 交付时 + 长期 | 设计评价 + 运行评价 |
强制性 | 合同约定 | 自愿 |
最重要的差异在判定方式:五恒是“全部满足”,评价体系是“累计得分”。这意味着一栋在评价中得分很高的建筑,其中某一户的某一项指标仍可能不达标——因为评分体系允许用其他项的高分来弥补。
尽管定位不同,二者在工程中可以互相支持:
· 评价体系为五恒给予指标框架与实测方法,可直接借用于合同约定与性能验收;
· 五恒系统为评价体系中的“室内环境质量”部分给予技术手段,是取得高分的有效途径;
· 但评价结论不能替代性能验收——这是必须向业主说明的一点。
一个实用的建议:若项目同时申报健康建筑评价,应把评价的实测要求与五恒的性能验收合并进行,既节省成本,也使两套数据一致。
本章小结
1. 五恒系统必须同时满足五项参数受控、统一架构与协同控制、持续维持和稳定性要求,设备齐全不等于系统创建。
2. 工程指标必须同时说明被控量、目标值、测量条件、空间范围和判定方法;只给一个数值不能用于验收。
3. 恒温以操作温度为主要评价量,恒湿同时关注相对湿度、含湿量和露点,恒氧以新风量和 CO₂ 表征,恒洁与恒静还需约定工况和增量条件。
4. “恒”包括时间稳定性、空间均匀性和扰动恢复速度。系统设计应先满足湿度与防结露等硬约束,再协调新风、净化、噪声和能耗。
5. 围护结构、安装空间、持续运维和使用模式是实施五恒系统的基本前提;条件不足时应降低承诺、调整路线或不实施。
思考题
3-1 将“本项目实现恒温,室温稳定在 26 ℃”改写为一条可验证的性能条款。
3-2 为什么不能只用平均值描述“恒”?设计一个平均值达标但体验较差的反例。
3-3 某既有住宅外窗和保温性能较差,业主希望加装五恒系统。请提出两种可选方案,并说明效果边界和主要风险。